机器人(300024)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沈 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700489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700489 号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机器人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机器人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