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Yu Wei、陈少雄、赵家祥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Yu Wei、陈少雄、赵家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自身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