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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300841)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以下简称"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 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 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包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