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00054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俞越、杨松令、叶树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如下: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2025 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