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8 Vin Chana Poad Middla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的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有关事实,且全 23BJ3110033/SH/wa/cm/D 上海 SHANGHA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晓明律师、黄雅程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