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30116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旗戟、陈光、王辉以及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陈爱华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旗戟、陈光、王辉、陈爱华(已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