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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广东雄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历任独立董事范荣先生与现任 独立董事陈翩女士、沙辉先生已独立签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因病不幸逝世,除外)。 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范荣 第 1 页 共 2 页 一、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全体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形,具体包括: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