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雄 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 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尽职守,谨慎履职。现就对外部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司农签署审计业务相关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 效。经审核,公司应支付广东司农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5万元,与公司所披 露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一致。 四、外部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工作评估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对广东司农的专业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