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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文德)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文德) 三、年度履职情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曾文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硕士研究生,北京盈 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现任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任不良资产与执行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