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大龙)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 杨大龙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所掌握的医药制造、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 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大龙,1964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员,1983 年参加工作,曾任江 苏省药物研究所药师、主管药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所长助理、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恒通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