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68839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文平、吴翔、吴红日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彭文平、吴翔、吴红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