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00241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葛俊)
本人对独立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 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葛俊 本人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度的工 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