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 - 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衍生品 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 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 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 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 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二章 衍生品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审批衍生品投资事项, 超过董事会权 限范围的衍生品投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衍生品投资应当履行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衍生品投资 在报董事会审批前应当得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