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4月修订)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因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丧失等原因造 成的不符合任职的情况,相关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协助委员会工作。组长由公司总裁 担任,小组成员根据需要由非常设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