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 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8 日任职起,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 深圳大学特区立法研究中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