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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000055CFGC(000055)2025-04-21 11:25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及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 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