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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3010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浙江汇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瑞斯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斯特")、 多普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达")、浙江晴禾休闲用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晴禾休闲")、浙江汇蓝绿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蓝绿纤")、 上海威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循材料")、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GWILL")、PT WELONG FIBERTEC INDONESIA (以下简称"PT WELONG")。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报告期内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1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