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汇隆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汇隆 新材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