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60515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曼行)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达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新材") 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 独立董 | 应出席董 | 实际出席董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