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张群华先生、黄加 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张群华先生、黄加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