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诚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立信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月31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