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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600110NUODE(600110)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五条 本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协调和组织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是本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及本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媒体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依 照本公司章程及本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承担和履行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就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出具意见、保密尚未披露信息、承担相应责任、 配合信息披露工作等。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确保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本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