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 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关联人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相 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直至上报监管机构处理。 第二章 关联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