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加强本公司此方面的管理工作,保护本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下称"《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出现下列情形时不得转 让: (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