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徐锡荣)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锡荣) 2024年,本人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新能")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及重大决策,努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徐锡荣,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 职于河海大学设计院、水科所,2000年至今任职于河海大学 水利水电学院,期间担任水利水电实验中心副主任、河流及 泥沙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 件。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