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定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盈 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而进行的资产或资本类运营活动,包括: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及其他投资 行为等。 重大资产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 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