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日 永 | | --- | | 释 义… | | 一、公司符合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 四、激励对象确定的合法合规性 | |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 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 15 | | 九、结论意见 | 目 录 l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 AN046-1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各列表中数字合计与总额不一致的,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2 本法律意见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