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 次发生。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4-057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 柯彤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 局")出具的《关于对刘柯彤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 [2024]4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刘柯彤:经查,你担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总监期间,你母亲魏利剑证券账户于2024年6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0 股,成交金额 787500 元;2024 年 11 月 29 日卖出公司股票 20000 股,成交金额 383822 元。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