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报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司 批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