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30006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重要投资控制、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人力资源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关联方交易、重大合同签署、销售与收款、采购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