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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600405)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405DPC(600405)2025-04-22 12:0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 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 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