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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811POCO(300811)2025-04-22 12:3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伊志宏、李音、谢春晓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伊志宏、李音、谢春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