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禹节水《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大禹 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大禹节水《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国泰海通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泰海通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 部门的现场沟通交流,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 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 认真的核查。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