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3、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5.00%的股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岩、严 琦同时担任标的公司的董事,标的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开盛同时担任上市公 司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