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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或"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 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钧恒科技")进 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情况说 明如下: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 | 0.04 | 33.33 | 0.07 | 0.10 | 42.86 | | --- | --- | --- | --- |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