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的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钧恒科技") 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