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 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风险管 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城市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