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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武 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联特科技《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Linktel Technologies,Inc.、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共4家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