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谢春晓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 续保持独立性。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 是□ 否√ | | |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 是□ 否√ | | | 东及其直系亲属。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 | |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是□ 否√ | | |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 | | | | | 是□ 否√ | | | 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