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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伊志宏
300811POCO(300811)2025-04-22 13:37

本人伊志宏,于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或"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 续保持独立性。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 是□ 否√ | | |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 是□ 否√ | | | 东及其直系亲属。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 | |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