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688110)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