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健康(0020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需要,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外,亦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的有关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七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