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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002123) -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