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箭科技(0029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规避风险,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 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 人。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