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公 司"或"发行人")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2022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新城市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6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6,694.3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