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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688076) - 诺泰生物: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 峰、胡文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其履职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公司决策 提供了公正、专业的独立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是否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