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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688076) - 诺泰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诺泰澳 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1 (二)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