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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箭科技(0029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977TJT(002977)2025-04-23 04:1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