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国泰君安关于海泰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青 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