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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达科技(688296)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 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和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 | | |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 保荐机构已与和达科技签订《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2 |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